国有创投机构建立并完善激励容错机制,有助于激发其“投小、投早、投长期和投硬科技”的积极性与主动性,推动科技、产业、金融良性循环。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完善容错机制和激励机制,将降低国有创投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的风险承担,改善投资环境,促使其更加注重投资成效、进行长期投资,壮大耐心资本;将促进国有资金加大对早期和高风险的科技项目的支持,同时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领域,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。
国立波表示,未来,创投机构将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中扮演重要角色,建立健全国资创投机构激励与尽职免责机制,能够更有力支持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,为具有前瞻性但高风险的科创项目提供更好的成长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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